1、南京的落户政策主要包括四种方式,购房、投资、投靠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入户。
2、江宁区、浦口区范围内原江浦县、六合区范围内原六合县城镇及其以下地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溧水县、高淳县城镇及其以下地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6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
3、据了解,外地大中专生已被南京市单位录用、聘用,累计工作满2年,中专校和技校毕业生累计工作满3年,交纳社会劳动保险两年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也可以入住。
4、现在的规定很简单,属投靠配偶的,投靠人不受年龄、婚龄条件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而对于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入户,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在南京先落户后就业。
5、社会保险费征缴-86590849;就业和失业保险-86590912;劳动争议仲裁-86590914;养老保险-86590908;劳动监察-86590812;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信访处-86590916。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6、落户新政主要涉及三类人群:一是学历型人才,即: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是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是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